FA44 系列服務碼別規範
已列出官方附表中收錄的 1 項相關子碼,依子碼順序排列。選擇完整子碼(例如 BA17d1)可單獨查看該項規範。
僅顯示已成功同步的現行官方附表碼別資料;同步或校對不足時不使用舊版內容補缺。原民區或離島價格依官方範圍認定;實際服務仍須符合核定照顧計畫。
一、內容:輔具、輔具選用建議、使用說明、輔具各項尺寸調整配置、諮詢及相關服務。
二、規格或功能規範:應內建排水裝置,且應符合深度達二十五公分以上,且槽體面積須包覆全身 (含折疊型產品或以床欄為支架之產品)。
輔具/無障礙改善給付: 購置給付上限 5,000 元/件 ;最低使用年限 3 年。
E/F 碼的租賃、購置金額為不同的給付項目,非一般地區與原民區價格差異,亦不套用 BA 碼 16%/5%/0% 試算。
搜尋結果
找到 1 份相關公文照顧組合與支付
1 份公文・按發文日期由新到舊依相同服務碼、主題及互相引用自動歸類。發文較新不必然取代舊函,請以原始公文的施行、廢止與適用範圍為準。
衛部顧字第1151962697號關於「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」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F…
新北市、桃園市、臺中市、臺南市、高雄市、基隆市、新竹市、嘉義市、新竹縣、苗栗縣、彰化縣、南投縣、雲林縣、嘉義縣、屏東縣、宜蘭縣、花蓮縣、臺東縣、澎湖縣、金門縣、連江縣
- 正本
- 南投縣政府
- 副本
- 臺南市政府、新竹市政府、金門縣政府、臺東縣政府、宜蘭縣政府、花蓮縣政府、屏東縣政府、苗栗縣政府、高雄市政府、基隆市政府、雲林縣政府、新北市政府、新竹縣政府、嘉義市政府、嘉義縣政府、彰化縣政府、臺中市政府、連江縣政府、圭北市政府、澎湖縣政府、桃園市政府生還交引章
查看命中原文與頁碼
下列內容擷取自本站儲存的 PDF/OCR 文字,可能有辨識錯誤,也不代表條文目前有效;請核對原始 PDF。
肝 F 碼核負是否須檢附房屋所有權證 | 明 , 係依身障輔具補助辦法附表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對應項目之補助相關規定辦理 , 先予敘明。: 三、經查本部 115 年 7 月 9 日衛部顧字第 1151961791 號函 ( 諒達 ) 檢送之「長照輔具新出與身障輔具現制對照表」, 貴府所詢長照碼別 FA24、FA25 至 FA29、FA35、FA43 及 FA44, 分別對點 : 臺南市政府 115/08/21 | 1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5 | 還 lmmWmW ER ml 1151297008 1150116330 |
: 三、經查本部 115 年 7 月 9 日衛部顧字第 1151961791 號函 ( 諒達 ) 檢送之「長照輔具新出與身障輔具現制對照表」, 貴府所詢長照碼別 FA24、FA25 至 FA29、FA35、FA43 及 FA44, 分別對點 : 臺南市政府 115/08/21 | 1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5 | 還 lmmWmW ER ml 1151297008 1150116330 |
本工具提供相關碼別內容及公文檢索,不會直接判定服務能否執行。已收錄內容可能隨規定修正,實務仍須依現行辦法、核定照顧計畫及主管機關函釋。
